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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维权工程”工作会议召开
2007-07-03

  本报北戴河6月26日电(龚青)  6月23日至24日,团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全国“青少年维权工程”工作会议,并于6月25日至27日举办共青团权益工作培训班。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建立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参与、事业化推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权益工作体系。要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青少年解决维权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把青少年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六大领域,逐步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制定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决策,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收集和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畅通青少年的诉求表达;认真细致地化解青少年利益纠纷,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毫不妥协地与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

  卢雍政强调,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工作中把握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和权益部工作之间的关系、开展活动和加强建设的关系、抓好眼前和把握长远的关系、关注局部和放眼全局的关系、搞好继承和奋力创新的关系。要着力加强建设,强化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依据“两法”,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设两个平台,即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岗”;依托“两办”,即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两支队伍,即从事权益工作的专兼职团干部队伍和社会化青少年维权队伍;用好“两会”,即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等青少年维权组织。要做好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12355维权行动、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和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五个重点工作项目。

  会上,来自河北、北京、云南、杭州、武汉等省市的团委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青少年权益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负责同志和权益部部长参加会议,副省级城市和全国地市(州、盟)团委负责人和权益部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结束后,全体代表参加了为期3天的共青团权益工作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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