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网讯 | 图片报道 | 共青视点 | 团省委专题 | 领导讲话 | 台港澳青年 | 党政与团 | 论坛  
现在位置: 共青团首页  >> 共青网讯
近七成学生消费权益曾受伤害
2008-03-17

  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的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郑州大学260多名学生做了一个调查,发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后不服务和不给发票是当代大学生受到侵权的主要形式。

  3月15日,12355的有关专家在调查中发现,有高达68%的学生都受到过权益方面的侵害,虽然有70%的学生都认为自己有维权意识,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高达87%的学生曾经放弃过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学生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烈,法律知识比较贫乏。”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袁林方表示。因此,省会12355“真情与权益”讲师团专家组成员徐玉昌律师提醒大学生,平时要积累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己的权益一旦受到了侵害,要勇敢、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求助,也可以拨打“12355”来进行咨询和求助。 

  来源:郑州晚报

  相关文章
·胡锦涛致信中国青年群英会在山东各界青年中引起强烈反响
·中国青年群英会代表抵粤考察
·中国青年群英会新老英模祝福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网民五四感言:我与祖国共奋进
·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
·立足新起点 创造新业绩
·加强共青团舆论阵地建设
·奥运志愿者